1、担保人会被银行冻结账户吗
担保人确实或许会被银行冻结账户。这主要取决于担保人在贷款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与是不是履行了相应的担保义务。
1.假如借款人没办法按期偿还贷款,且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担保人的连带责任,那样银行在追讨债务时,有权需要担保人代为偿还。
2.假如担保人拒绝履行这一责任,银行有权对贷款人和担保人同时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冻结,包含担保人的银行账户。
因此,作为担保人,在签署担保合同前,务必了解知道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防止因未履行担保责任而面临账户被冻结的风险。
2、担保人的分类有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担保人的分类主要依据其所使用的担保方法,而担保方法主要包含抵押、质押、保证与抵押加保证四种。
1.抵押担保:借款人以其所购自用住房或其他房产作为贷款抵押物。在抵押期间,抵押人需要对抵押物进行妥善保管,并同意贷款人的监督检查。未经贷款人赞同,抵押人不能擅自处分抵押物。
2.质押担保:出质人和质权人通过签订书面质押合同来设定质押关系。在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或遗失,贷款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3.抵押加保证:这种方法一般用于借款人尚未获得所购房子产权的状况。此时,贷款人会需要借款人提供具备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
4.保证担保:当借款人没办法足额提供抵押或质押时,可由贷款人认同的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且保证期间不能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
3、担保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规定,保证的范围包含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达成债权的成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根据其约定。
2.第六百九十二条进一步规定了保证期间的有关内容。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暂停、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约定的保证期间不能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在没约定或约定不清楚的状况下,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因此,作为担保人,在签署担保合同时,应充分知道并明确自己的担保责任范围与保证期间等有关内容,以确保在履行担保义务时可以符合法律法规的需要。